【STARBUCKS 星巴克】135元飲料券 x10張 – HOBUY購物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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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資訊

【STARBUCKS 星巴克】135元飲料券 x10張

【STARBUCKS 星巴克】135元飲料券 x10張

.可兌換150元(含)以下之飲品
.本賣場飲料券以一本(10張)為單位販售
.憑券可至全台星巴克門市兌換(除無法使用門市)
.本券使用期限2024/06/30止
.本券由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信託保證

數量

原價1,550 優惠價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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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說明>
1.本券為商品兌換券,面額價值為$135元,憑券提供優惠於即日起至2024年6月 30日止,可兌換任乙杯售價為150元(含)以下之飲料品項,但兌換內容不包含加價升級與額外添加濃縮咖啡、佐料、糖漿、燕麥奶等客製化收費項目,且兌換之飲料品項亦不包含酒精飲料、罐裝飲料、瓶裝水及果汁。若點購超過150元以上飲料品項或加價升級、額外添加客製化收費項目等,於兌換時僅能以現金或隨行卡/星巴克APP支付差額。優惠期滿,本券僅能兌換任乙杯售價為135元(含)以下之飲料品項,兌換內容如上述條件。
2.本券兌換時,折扣、優惠、兌換星禮程回饋與優惠及各行銷活動等恕不合併使用,兌換品項依各門市現貨為準。
3.本券僅限兌換一次,一經使用後本券需回收,恕無法更改或取消,亦無法退還。
4.本券無使用期限,恕不得更換現金或其他商品,禁止轉售。
5.逾信託期間發行人仍負履約責任。
6.本券發生汙損塗改,致使無法辨識時即失其效力,影印及未有相關反仿冒辨識者無效,若有上述任一之狀況,恕無法使用、補發、退還。
7.本券不適用於外送外賣、電話預訂與行動預點服務。
8.本券出售日等於發票開立日,且於售出時已開立統一發票,兌換時不開立發票,若以現金或隨行卡/星巴克APP支付差額除外。
9.本券如因毀損或變形,而其重要內容仍可辨認者,得請求交付商品或換發,如須換發請與發行人聯繫,換發費用為每張收取新台幣50元。
10.返還價金程序:持券人請攜帶有效票券及原購買憑證至原銷售單位依該通路規定辦理退款手續;應返還金額為原購買組合總價扣除已使用票券及贈品後剩餘價值(已使用票券須扣除金額為原購買組合之平均單價)。發行人得收取手續費,該費用為應返還金額百分之三,其郵資與金融機構手續費另計。
11.本券無法使用門市如網頁所示 https://twtks.bz/starbucks/,其餘門市均可使用。
 
<注意事項>
1.本券發生汙損塗改,致使無法辨識時即失其效力,影印及未有相關反仿冒辨識者無效,若有上述任一之狀況,恕無法使用、補發、退還。
2.本券不適用於外送外賣及預訂服務。
3.本券兌換時,折扣、優惠、兌換星禮程回饋與優惠及各行銷活動等恕不合併使用,兌換品項依各門市現貨為準。
4.本券僅限兌換一次,一經使用後本券需回收,恕無法更改或取消,亦無法退還。
5.本券無法使用門市如 網頁  所示,其餘門市均可使用。
 
銀行信託保證: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禮券使用注意事項】星巴克飲料券,每本10張
 
1.本券為商品兌換券,面額價值為$135元,憑券提供優惠於即日起至2024年6月 30日止,可兌換任乙杯售價為150元(含)以下之飲料品項,但兌換內容不包含加價升級與額外添加濃縮咖啡、佐料、糖漿、燕麥奶等客製化收費項目,且兌換之飲料品項亦不包含酒精飲料、罐裝飲料、瓶裝水及果汁。若點購超過150元以上飲料品項或加價升級、額外添加客製化收費項目等,於兌換時僅能以現金或隨行卡/星巴克APP支付差額。優惠期滿,本券僅能兌換任乙杯售價為135元(含)以下之飲料品項,兌換內容如上述條件。
2.本券兌換時,折扣、優惠、兌換星禮程回饋與優惠及各行銷活動等恕不合併使用,兌換品項依各門市現貨為準。
3.本券僅限兌換一次,一經使用後本券需回收,恕無法更改或取消,亦無法退還。
4.本券無使用期限,恕不得更換現金或其他商品,禁止轉售。
5.逾信託期間發行人仍負履約責任。
6.本券發生汙損塗改,致使無法辨識時即失其效力,影印及未有相關反仿冒辨識者無效,若有上述任一之狀況,恕無法使用、補發、退還。
7.本券不適用於外送外賣、電話預訂與行動預點服務。
8.本券出售日等於發票開立日,且於售出時已開立統一發票,兌換時不開立發票,若以現金或隨行卡/星巴克APP支付差額除外。
9.本券如因毀損或變形,而其重要內容仍可辨認者,得請求交付商品或換發,如須換發請與發行人聯繫,換發費用為每張收取新台幣50元。
10.返還價金程序:持券人請攜帶有效票券及原購買憑證至原銷售單位依該通路規定辦理退款手續;應返還金額為原購買組合總價扣除已使用票券及贈品後剩餘價值(已使用票券須扣除金額為原購買組合之平均單價)。發行人得收取手續費,該費用為應返還金額百分之三,其郵資與金融機構手續費另計。
11.本券無法使用門市如網頁所示 https://twtks.bz/starbucks/,其餘門市均可使用。
 
【發行人】
發行人: 大賀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實收資本額:8,610萬元
負責人:林志達
統一編號:28822837
電話:(02)6608-9876 諮詢分機:999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136號2樓
 
【信託銀行】
本券發行之金額,已存入本券發行人公司於國泰世華商業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 所謂專用,係指供本券履行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使用。本券信託期間自發行日起一年兩個月,該信託之受益人為本券發行人而非消費者或商品服務憑證持有人。禮券信託查驗請至國泰世華商業銀行https://www.cathaybk.com.tw/ 網站查詢。
 
服務提供者:悠旅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系統廠商: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系統核銷客服專線:02-8798-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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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防治動物傳染病,境外動物或動物產品等應施檢疫物輸入我國,應符合動物檢疫規定,並依規定申請檢疫。擅自輸入屬禁止輸入之應施檢疫物者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應施檢疫物之輸入人或代理人未依規定申請檢疫者,得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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